2024年4月2日之前,展观建筑现场负责人王某某安排3名持证架子工对校史馆南侧与西侧外墙搭设盘扣式脚手架,搭设面积共约800平方米,共搭设4步,总高约7.4米。
沪鹏建筑法定代表人孟平慧通过他人介绍,找来临时从事防水施工人员朱某某,并约定于4月9日至上大路99号对校史馆楼顶屋面做防水施工,预计施工时间为2小时,并由孟平慧支付给朱某某1000元薪酬。4月9日上午8时59分,朱某某驾车携带蓝色气体容器罐、施工用火枪、防水材料等到达施工地点。沪鹏建筑临时工丁某某与朱某某一同自脚手架西南角通道处爬上第四步,并查看屋顶漏水情况,后两人下至地面,朱某某开始整理施工材料。9时16分许,游泳馆维修项目管理公司汪某某安排展陈项目监理公司监理俞某某陪同沪鹏建筑临时工人丁某某、朱某某一同爬上第四步脚手架西面,并督促两人佩戴安全带。9时17分许,丁某某与俞某某背对朱某某寻找安全带并准备交给朱某某时,朱某某面对屋顶突然下蹲坐在脚手架脚踏板上并向后倾倒,自脚手架围栏横杆空隙处高处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7.4米。事故发生后,丁某某拨打孟平慧与120电话,120到场后将朱某某送往大场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