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22时左右,丁某和孙某某两人到8楼原稻香饭店厨房内拆除油烟机。两人在现场找到一改接的接线板,将角向磨光机电源线插在接线板上,通上电源后,丁某手持角向磨光机跨立在木质人字梯上,自东向西对油烟机进行切割拆除,孙某某在下面扶着人字梯。作业到23时50分左右,厨房内东侧的油烟机已被拆除,两人开始拆除西侧油烟机,丁某用角向磨光机割断了油烟机内的消防喷淋管,大量水从管道内流出,淋湿了了某及其跨立的木质人字梯,丁某突然叫了一声,扶着人字梯的孙某某也出现“麻电"感觉在旁边作业的其他工人听到声响后,立即切断了电源。
事故发生后,现场其他工人和孙某某一同将丁某放平在地面上,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附近帮忙作业的生某某立即向苏某某电话报告了事故情况。120急救人员到场后,发现丁某已经无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