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新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某接到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将消防整改中安装防火门、安全标志牌、应急照明灯等事宜口头安排给缪某某落实(未签书面安装合同)。2021年6月25日,缪某某安排柳某一起安装安全标志牌和应急照明灯。上午8时开始,缪某某、柳某、曾某某3人一起,先从3楼开始,每个楼层先后安装2个安全标志牌和2盏应急照明灯。操作分工:柳某接线安装;缪某某扶持人字梯、传递工具;曾某某辅助和指定安装位置,事故发生前已安装完成5盏应急照明灯。
大约9时30分,在5楼安装第6盏应急照明灯时,柳某爬上人字梯打开楼道天花板,上半身部位钻进吊顶内(未切断电源),在连接电线过程中突然发出叫声后身体倒下。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组织施救和进行人工呼吸,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大约15分钟120款护车到达现场,将柳某送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仁济医院宝山分院,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