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购车后,委托其父联系万科物业和伊弢公司施工人员确认安装时间。张父全程陪同伊弢公司施工人员进行充电桩安装。
6月22日10时30分许,伊弢公司施工人员许礼明、胡国勇到达西康路501弄后,张父联系万科物业,随后万科物业安排工作人员将三人带至7号楼B1停车场北侧低压配电房,许礼明和胡国勇随即开始施工,张父在一旁陪同。
许礼明先在车主的B106号车位上安装充电设备,并和张父沟通安装相关事宜,胡国勇独自一人在配电房内作业。12时15分左右,许礼明进入配电房,发现配电房西侧的配电柜门已打开,胡国勇趴扶在该配电柜内,头部接触配电柜内的接线端,疑似触电,许礼明立刻用脚将胡国勇和配电柜分离,对其进行了心肺复苏,并拨打了110、120报警急救电话。救护人员到场检查胡国勇后,宣布其已死亡。事发时,胡国勇未戴安全帽且未佩戴绝缘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