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 5.4-5.9 条、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健翔嘉业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克荣、吕爱民、杨文芬、宫国卓、陈倬为、张朝辉、张明明、郭旭娜、鞠欣亮、罗穆夏、郝秀清、牛海金、张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