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前情况。经调查了解,事发当日12时23分,夏发清驾驶川 AU3648 牌小客车从租住地经天路出发,于13时20分驶入青白江区成都蓉亨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充装站,并在该氧气充装站充装和装载26瓶氧气。14时30分,夏发清驾车从该氧气充装站出发,于15时51分(车场监控显示时间为15时48分,该显示时间较北京时间慢3分10秒)左右进入锦江区向阳街 38 号场地内。
事故发生当时情况。监控显示,15时53分30秒,夏发清下车将放置在该场地内的一部分锈蚀严重的气瓶搬至车旁,搬运过程中用手熟练地将气瓶阀门拧开;16时01分53秒,向一商户售卖一只气瓶,并收取了现金;16时14分30秒许,夏发清所处位置突发状况,现场有大量烟雾产生,周边群众听到一声巨响,由于夏发清在车旁所站位置被车体遮挡,从监控中无法看清夏发清事发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