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林翼龙驾驶川AO0708号重型自卸货车在邛崃夹关沙坝拉石头到蒲江县甘溪镇沙场,当天拉了2趟,第二趟在蒲江县甘溪镇沙场卸货后,准备在甘溪镇沙场带一车货走,因没有货,林翼龙驾驶川 AO0708号重型自卸货车(空车)沿蒲江县国道 318 线由黑竹方向往大塘方向行驶返回邛崃,19时7分许,林翼龙驾车行驶至蒲江县国道 318线甘溪镇南街102附1号外路段处,与前方由右至左横过道路的行人任步清碰撞。川 AO0708 号重型自卸货车经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川旭鉴〔2020〕车鉴字第 71号):川AQ0708 号“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为 50km/h~55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