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2005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进口废船舶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值的要求; -调整了危险废物控制要求; -修改了检验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一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GB 16487.11-2005)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 年03月0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