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6时6分,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驾驶员罗某某驾驶湘G16XXX号大型普通客车从张家界市永定区二家河胡家岗发车,自西向东行驶,6时23分,车辆行驶至天门小学站台下完乘客后再次起步,驶入中间车道。6时24分,车辆以42.37km/h-44.06km/速度行驶至张家界市永定区宜黎西路官黎坪派出所前路段时,倒自北向南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刘某某,造成刘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6时25分,罗某某用手机先后拨打了120急数电话和122报警电话,6时50分,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后将其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随后交警赶到现场,立即进行现场勘察、取证,11月27日伤者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