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下午4时许,段某飞安排谢某鹏从肇庆市大旺工业区装货后送至深圳盐田港,并于6月2日早上8时返回肇庆(两地相距约220公里,正常单程行驶 需5-6小时,来回需10小时以上)。
当日22时许,谢某鹏驾驶涉事货车出发,连续驾驶约5.5小时,于6月2日凌晨3时50分到达深圳盐田港(期间GPS监控系统及后台监管人员各提醒一次谢某鹏注意 休息)。
卸货完成后,6月2日凌晨5时许,谢某鹏驾驶涉事货车离开盐田港,返回肇庆市大旺工业区。5时50分许,行驶至福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和平路出口路段时,涉 事货车挂车右后轮与同向行驶的代某元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自行车左侧把手发生刮擦,导致代某元倒地,被碾压当场死亡。货车驾驶室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谢某 鹏处于疲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