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龙华街道办事处执法二中队)向捷发顺公司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捷发顺公司于7月21日前拆除场所内的集 装箱与移动雨棚(即涉事雨棚)。
2021年7月31日,捷发顺公司实际经营者陈法营联系鸿兴公司主要负责人王爱明,将雨棚拆除业务口头发包给王爱明,双方约定由王爱明组织人员与陈法营聘请 的汽车吊配合将涉事雨棚拆除并将其吊运至指定位置。
8月2日上午,鸿兴公司主要负责人王爱明带领两名临时工易明山、楚亚军到达捷发顺公司,与陈法营请来吊装的曹丙阳、曹建国两人一起进行纸分拣区雨棚的拆 除作业。11时40分许,易明山与楚亚军站在西跨已折叠的雨棚上方调整吊装绳索时,易明山不慎从高约5.5米的雨棚顶部坠落至地面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