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上午,根据现场管理人员陈某的工作安排,三鑫公司工人杨某松、刘某 胜、王某国和雷某军到工地58楼楼面操作擦窗机进行幕墙玻璃清洗修补作业。王某国和雷某军 (其二人都无擦窗机操作证)负责在擦窗机工作平台里面,操作擦窗机清洗修补幕墙玻璃(事 发时作业高度在57楼与58楼之间)。刘某胜负责在大楼里面为王某国和雷某军指示作业的具体 位置。杨某松则负责在擦窗机轨道旁站,预防轨道被异物或电缆卡住。至14时许,杨某松突然 听到声响,发现不见擦窗机的伸缩延展平台及在上面作业的王某国和雷某军。杨某松马上通知 了在56楼的刘某胜,刘某胜打电话报告了班组长杨某清。接到通知的陈某和项目部施工员陈某 言先后来到事发现场,看到王某国和雷某军躺在1楼地面,人没动静。随后,项目部安排车辆将 王某国和雷某军(其二人已当场死亡)送往宝安恒生医院。接报后,市住建局、南山公安分 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粤海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发生后信息报 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应急处置得当。
经南山公安分局调查及法医检验,王某国和雷某军死亡原因符合高坠,排除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