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成本,节省用电费用,宿州如建公司在夜间10点至早上8点生产,白天仅从事货物运输、卫生保洁、厂区清扫等工作。2023年2月18日21时左右,铲车驾驶员石*金前往车间查看货物,发现铲车(车斗里有货物)堵在车间门口,安全巡查员崔*峰安排石*金把铲车挪开。22时02分,因路面有铁渣可能将铲车轮胎戳破,石*金驾驶铲车绕道至地磅前往停车场,此时清洁工刘*华从仓库活动板房步行前往磅房方向。22时06分,石*金驾驶的铲车与正在地磅旁行走的刘*华发生碰撞。石*金立即从铲车上下来,发现刘*华倒在地上,身上没有明显血迹。于是石*金脱去刘*华佩戴的口罩,让她能够呼吸,并让磅房员孟*杰拨打了110和120,随后崔*峰等人来到了现场。22时40分,刘*华被送往医院抢救,23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19日1时左右,梅龙派出所电话报告集中区应急管理局,集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柯春平接到报告后,随即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2时30分,集中区应急管理局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至市应急管理局。2时59分,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事故信息。同时,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事故发生后,集中区管委会会同产业发展部、应急局迅速督促指导安徽胜德公司、宿州如建公司做好事故善后维稳工作。同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
死者:刘*华,女,64岁,池州市贵池区******************,身份证号码******************。
事故发生后,安徽胜德公司和宿州如建公司能够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集中区管委会和产业发展部、应急局等部门指导有力,善后工作有序稳妥,事故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