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凌晨2点30分许,当事人田鹏结束了一天的送货工作,在深圳南山区找到一个充电站给车辆充电,随后躺在车尾箱内睡觉。2022年12月24日6时30分许,当事人田鹏在货车车尾箱内睡醒,从充电站出发前往东莞企石,准备前往他老婆住处。2022年12月24日7时30分许,当事人田鹏驾驶“粤 ADC4235”号“瑞驰”牌轻型封闭式货车沿G107 国道从深圳往虎门方向行驶,途经G107 国道2595KM东莞市长安镇涌头58号浙泰金属商店路段对出路段时,因注意力不集中,致使该车车头追尾碰撞在其本车道前方同向行驶由当事人李强驾驶的“深圳BT6787”号雅迪牌电动自行车车尾,随后该车轮胎再碾压倒地的李强,造成李强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