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施工需要,2021年7月13日,中之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负责人王某峰与胡某华约定7月14日中午进行塔机顶升作业。7月14日中午,顶升作业人员因故没有到达施工现场,当天下午胡某华打电话给王某红,再次联系顶升作业人员,王某红安排李某华等顶升作业人员7月15日对3#塔机进行顶升作业。随后,胡某华与李某华约定,并告知王某峰7月15日早上进行顶升作业。
7月15日早上4时40分左右,胡某华带着25根标准节螺栓到达项目工地,随后顶升作业人员李某华和陈某红到达项目工地。做好顶升作业准备工作后,李某华和陈某红通过楼梯爬上主楼的10层楼顶,再通过连接通道走到塔机的顶升作业平台,胡某华从裙楼的楼梯爬上5层裙楼楼顶做施工辅助工作。塔机驾驶员徐某建吊了一节配重节,锁死塔机旋转制动,5时28分开始进行顶升作业,于5时30分完成第一次顶升作业。此次顶升作业,虽然将套架上右侧爬爪压在标准节的踏步顶部,但其左侧爬爪未压在标准节的踏步顶部。当顶升油缸正要回缩,准备第二次顶升时,因右侧爬爪承受爬升架及其以上部分的重量,该重量超过一个爬爪的承载力,右侧爬爪发生塑性变形并断裂,爬升架及以上部分失稳,最终导致塔机向西倾覆。顶升作业人员李某华、陈某红随塔机坠落至西栈桥旁基坑内,李某华、陈某红2人身上未系安全带,安全帽破碎。塔机驾驶员徐某建随驾驶室一起坠落至地下室顶板的模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