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南京环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型钢拔除班组长兼安全员毕某某带领普工袁某某和孙某某、信号司索工方某某、吊车 司机朱某某在项目的JD19左幅K16工法桩附近进行拔除型钢作业。14时25分左右,当天作业的第8根H型钢(位于桩号:K16+083处) 拔出地基后,该班组未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将H型钢吊到指定的地点存放再进行下一个H型钢拔除作业,方某某指挥吊车司机朱某某将H 型钢连着拔桩机一起吊到下一根待拔除的H型钢(位于桩号:K16+082)处(H型刚跟H型钢间隔1.2m)。14时30分左右,方某某指挥 袁某某和孙某某扶着拔桩机,准备将拔桩机固定在拔除的H型钢(位于桩号:K16+082)上,拔桩机夹紧装置突然松开,与连接的H型 钢(原位于桩号:K16+083处)脱离,坠落砸在袁某某身上。此时,毕某某听到有人呼喊出事和重物坠落的声音从吊车前方回到事发作 业点,指挥吊车司机把H型钢移动到一旁,并准备吊离拔桩机对袁某某进行抢救,发现拔桩机斜压着袁某某,袁某某已经没有反应,害 怕强行吊起拔桩机会对袁某某造成二次伤害,将情况上报公司和项目部。15时30分左右,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南京环力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管理人员、死者家属、派出所工作人员相继到达现场。家属到达现场后情绪激动阻挠救援,且袁某某已无生命体征,一直未能将 袁某某送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