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浦建公司第七项管部负责人王春电话通知莲兴劳务项目负责人魏东房,拟由莲兴劳务代为看管鹏海拆除工程场地。
2021年9月5日上午,莲兴劳务项目负责人魏东房安排刘地成进入五星路365号,负责场地看管工作。当日,刘地成进入五星路365号后,发现厂房内有3台电梯,就向魏东房汇报需要找人来拆除电梯。魏东房同意并要求刘地成找具备电梯拆除施工资质的单位,在浦建公司通知开工后进行拆除作业。
9月6日,刘地成联系刘国(自然人),商定了拆除电梯的有关事项。
9月7日上午7时左右,刘国和合伙人颜庭波带领曹建军、王华、于风高、王玉波、梁永顺、王百里、吴万华等10多人来到五星路365号拆除电梯。7时30分左右, 刘国有事离开五星路365号,由颜庭波负责电梯拆除作业现场管理。 10时左右,曹建军、王华、于风高、王玉波等人在厂房四楼拆除东面一台电梯的主机。10时35分左右,曹建军等人在割除南侧一根钢梁后,继续拆卸另外两根承重钢梁的主机固定螺栓,固定螺栓被拆除后,众人将电梯主机往一侧推(目的是让主机掉在电梯井顶部预制楼板上,便于后续拆卸主机)。电梯主机掉落在预制楼板时,预制楼板发生断裂,致使主机和站立于预制楼板上的于风高、王华、王玉波、梁永顺从电梯井洞口坠落,其中梁永顺双手抓住四楼电梯井边缘,被曹建军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