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108国道李子坪路段K3357+100m处发生岩体崩塌,砸中一辆行驶中的机动车,造成1人受伤、车辆受损。事发后,市国土局五华分局、五华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经勘察确定事发路段属云南省公路局下属单位昆明公路局(以下简称“昆明公路局”)管辖,五华区交通运输局于7月2日向昆明公路局发文,请示建议对沿线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系统排除。接报后,昆明公路局要求该段道路管养单位昆明公路分局开展应急排险处置工作。8月23日,昆明公路分局局长韩XX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委托捷尔公司对事故路段边坡危石进行调查处置,但未研究与捷尔公司合同签订和委托费用等相关事宜,仅在会后与捷尔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X口头约定预算费用为人民币5至7万元,实际费用按照捷尔公司实际工作量结算。8月24日,昆明公路分局在《春城晚报》刊登了8月27日至8月28日在昆禄公路李子坪路段进行应急排险施工期间封闭交通管制的通告。8月27日起,朱XX带领9名临时雇用人员在事发地点进行处置作业。8月28日上午,朱XX等10名作业人员分为三组,第一组由朱XX、段XX、杨XX、秦XX等4人组成,第二组由吴XX、李XX、董XX、刘XX等4人组成,第三组由李XX、和XX等2人组成。根据现场分工,第一、二组负责在坡体上进行作业,第三组在路面负责空压机运作和路面观察,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均佩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并使用了安全绳。9时40分许,第一组在作业时,突发岩体崩塌,正在作业的朱XX、段XX、杨XX3人随土石坠落至公路路面,致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