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风景公司七片区作业人员李X燕(队组长)、李X祥、段X和周XX等4人在井口排班后乘坐人车进入2218中段到5#探矿通风井处作业,作业内容是吊运钢板门封堵下碴井与5#通风井之间的观察联道。途中李X燕在平巷处理跳道机车,其余3人先到5#通风井井脚开始进行吊运作业。3人用绳索将钢板门从井脚吊到一分层,此时李X燕也到一分层。4人进行分工,由周XX、李X祥、段X3人到3号平台吊运,李X燕在1分层观察。分好工后,周XX、李X祥、段X3人上到3号平台将门吊到平台上。稍作休息后,大约11时50分,3人接着又上到4号平台开始吊运,李X燕在3号平台下面观察,副片区长陆XX也在一分层处观察。周XX、李X祥、段X3人分别站在平台3个侧面开始吊运,刚把门提起一段距离,段X脚下的一块平台木板断裂,段X往下坠落,将周XX、李X祥2人连带坠下,3人坠落到3号平台上,李X燕在平台下被坠落的木板打伤腰部。陆XX看到后将李X燕搀扶到巷道边坐下,随后立即到2218平巷组织正在附近作业的吴XX、孙XX、赵XX等人到事故点救援,并到井下调度室安排舒XX打电话向井外值班室报告。吴XX首先到达3号平台,随后赵XX、孙XX2人也到达平台,3人先将意识清醒的段X和周XX救起护送下平台。此时杨XX、舒XX等人也赶到现场,吴XX、赵XX、孙XX3人继续将段X、周XX、李X燕3人护送到主平巷的人车上,人车将3人送出井外;其余人员继续到3号平台救援李X祥。救援人员现场初步判断李X祥已经没有呼吸,将李X祥从平台救下,用人车送出井外,经确认,李X祥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风景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张X于12时左右接到调度室报告,于12时15分左右分别向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彭X和总经理李XX报告,同时向金水公司派驻专职安全员杨X报告,并到现场救援,组织七片区作业人员撤出至硐口。杨X接报后赶到七片区井口通过调度室打电话到井下了解情况后,于13时15分向汤丹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