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9日上午,江西泰源金属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秦奇的堂弟秦稳,带领付伟华(死者)、何志虎(电焊工)和秦云龙3个工人来到南昌市紫金城四期工地,对车库出入口的车道雨棚进行施工,在安装好立柱之后,准备安装钢管横梁,秦稳打电话联系江西省赣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现场施工员胡辉,说需要用在园林绿化工地上施工的挖掘机帮他们安装一下钢管横梁,胡辉同意下午不排挖掘机师傅袁平云的班,叫秦稳他们自己去联系挖掘机师傅袁平云。
下午上班之后,泰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秦奇也来到了施工现场,秦稳找到挖掘机师傅袁平云,经过秦稳电话与园林公司的胡辉确认后,袁平云同意开挖掘机来到25号楼旁的车库出入口顶部水泥平台上,泰源公司的秦稳等人用尼龙绳把钢管横梁捆绑好挂在挖掘机斗背的挂钩上,利用挖掘机的斗背把横梁往上升高到立柱顶端,再由付伟华、何志虎等工人攀爬楼梯,在立柱上把横梁敲打固定焊接到位,下午初开工时,挖掘机师傅袁平云在顶部水泥平台上吊好第8根横梁,伸臂到第8号立柱上,由于挖掘机臂长不够,挖掘机把第8根钢管横梁就地放下,转身改吊靠近的第7号横梁,放到7号立柱上,挖掘机停止操作。这时付伟华在右侧、何志虎在左侧立柱上固定横梁,秦稳在车库出入口的过道上指挥,由付伟华和何志虎2人在立柱上调整横梁到位。在付伟华准备攀爬到钢管横梁上解开尼龙绳时,挖掘机的斗背突然启动,只听到“咚”一声,钢管横梁右侧松动脱离立柱,往付伟华一侧转动,撞向付伟华并将他从立柱旁的楼梯上摔下来,直接高处坠落到车库出入口的水泥路面上(立柱高约1.6米,水泥围墙高约2.75米,两者相加约4.35米),安全帽脱离头部,付伟华落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泰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秦奇在离开施工现场没有多远,听到响声马上回头跑步到付伟华摔落处,叫秦稳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大约30分钟之后,120急救车来到事故现场,秦奇等人用担架车把伤者付伟华推到120急救车上,由秦奇护送到青山路的南昌市第一医院进行抢救。伤者付伟华于当天晚上在青山路的南昌市第一医院做了第一次脑部开颅手术,效果不是很好,伤者家属与21日下午转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了第二次开颅手术,2018年11月30日上午11时左右医院宣布付伟华不治死亡。事故发生和伤者付伟华死亡后,江西泰源金属建材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秦奇一直没有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时左右,区安监局在接到死者付伟华的哥哥付朝华的电话之后,开始和董家窑街道办事处一起介入事故死亡赔偿协商。当时死者付伟华家属的情绪比较激动,在紫金城四期工地门口摆满了花圈,并对工地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实施了拉闸,造成紫金城四期装修工程正常施工停止。由于事故责任主体单位江西泰源金属建材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秦奇拒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也不参与事故赔偿调解,经过多次协调,最后由发包方江西省赣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死者付伟华家属就死亡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于12月5日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75万元整,随后死者付伟华尸体火化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