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广西一建将三号标准厂房《外脚手架拆除报验申请表》报送广西恒基公司审批;3 月 23 日,广西恒基公司项目监理部组织对一号~六号标准厂房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总监理工程师莫其定签发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项目编号:2015006),其中第五条指出“部分栋号厂房室内连墙件因抺灰施工,连墙件拆除后未及时恢复”,要求广西一建项目部在 3 月 27日前整改完成并报监理部复查。但莫其定在未收到广西一建项目部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也未组织人员对上述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的情况下,于 3 月 23 日同一天又在《外脚手架拆除报验申请表》签署“请严格按照外架拆除方案实施”的审查意见。项目部于当天收到该审查意见。3 月 25 日,三号楼栋号长、施工员林新,安全员黎建辉、施工员蓝垚 猛和黄康胜对三号标准厂房进行例检。林新和黎建辉在开展例检的同时,对钢管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及拉结情况等安全要点进行了检查,并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检查结论:“通过”。下午6时左右,钟晓文组织冯识、黎建辉、林新和各栋号长及相关班组长等人召开例会。钟晓文在会上询问三号楼是否已经进行安全检查,林新回答说已进行安全检查并完成了整改,于是钟晓文决定 3 月 26 日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对三号标准厂房外脚手架进行拆除。随后,钟晓文口头通知杨经伟 3 月 26 日对三号标准厂房外脚手架进行拆除,杨经伟即安排公司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卢炳纳具体组织人员实施。卢炳纳得到通知后安排架子工班组长韦家玉负责落实拆架的作业人员。3 月 26 日上午 7 时许,在韦家玉的安排下,7 名架子工陆续进场。7 时 20 分许,三号标准厂房外脚手架拆架作业开始。其中,有 12 名架子工在南面外脚手架作业,5 名架子工分别在东西两面外脚手架上作业。另还有 1 名铝合金安装工人在南面外脚手架安装 4 楼的铝合金通窗。外脚手架拆除作业从架体顶部开始,工人将拆除的钢管、扣件及脚手板堆放在架体上,待塔吊运送至地面。8 时 20 分许,南面外脚手架拆除约 2~3 步距时,其西段顶部 1~5 轴部位开始发生局部变形失稳,南面外脚手架自上而下、从西往东整体迅速坍塌,正在南面外脚手架上施工的 13 名工人随坍塌架体坠落,导致 1人当场死亡,2 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 人重伤,7 人轻伤。东面、西面外脚手架上的 5 名架子工在事故发生后自行从架体上安全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