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13时30分许,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电焊班组长纪宗亮组织工人进场,对输煤岛1号栈桥进行电焊作业(作业高度距地面10米)。作业过程中工人宋鹏杰将安全带系在身上,安全绳卡扣一端挂在栈桥钢绳上,脚踩在栈桥外侧作为立足点(外侧边缘约为20厘米),用安全绳承载全部自身重量,身体向外倾斜对栈桥檩条进行焊接作业。宋鹏杰在作业期间没有按照电火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对产生的金属焊渣进行处理,使得带有高热量的金属焊渣多次掉落到安全绳上,造成安全绳多处损伤并烧焦。作业至15时30分许,宋鹏杰发现安全绳烧焦冒烟后,急忙用手对安全绳进行处理,慌乱中从栈桥上失足。由于安全绳部分烧焦,导致开裂失效,无法承载人体全部重量而断裂,致使宋鹏杰直接从高处坠落至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