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电力监理公司、超能投资公司、延东电力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当前塔基协调尚未完成,不具备开工条件;各施工班组进场前上报项目部,未经许可严禁私自进入施工现场;另禁止擅自改变基础施工方案,使用机械开挖,禁止人工开挖”等施工要求。
5月20日,许常I线新建单回路直线钢杆图纸编号为N3的桩位基本协调好。6月1日,延东电力公司施工人员在未向项目部请示的情况下擅自进场,准备开工。6月2日,延东电力公司施工班长何义忠在机械设备未到位、不具备机械挖孔桩的情况下,未通知项目部及监理任何人员,私自带领伍放萍(死者)、陈善萍(死者)、易红梅(女)、彭桂花(女)、何瑞萍等5名工人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方法进行施工。其中伍放萍、陈善萍二人在桩孔内挖孔作业,其他3人负责用辘轳吊土及倒运土。6月5日8时50分许,当挖至-14.6m时,孔桩-7.00m及以下砂土层的孔壁突然坍塌,将在桩孔内挖土作业的伍放萍、陈善萍二人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