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底,罐区装置在组织对V181001储罐进料管线吹扫时,发现泵房内氮气分配台的氮气阀门和进入罐区的氮气总管线阀门存在泄漏现象。8月15日,罐区装置副主任赵强向维保队下达维保任务单,要求改装氮气分配台位置和更换氮气总管阀门。当天,装置专职安全员姜涛办理了动火作业证(二级),维保单位焊工马俊生等人把氮气分配阀组从泵房内氮气管道上切割下来,但切割后的氮气管口未封堵,与大气完全联通。
8月16至17日,维保人员预制好更换了阀门的氮气分配台,更换了内漏的氮气总管线阀门,并将第一道氮气总阀关闭。
8月18日上午, 计划在泵房北侧氮气管线(与15日动火切割的为同一条氮气管线)上安装预制好的氮气分配台。罐区装置员工崔文革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确定动火级别为二级,监火人是张庆卫。票证经动火初审人赵强、安全措施确认人郭乐春、安全管理部门胡志宇签字同意后、由分厂副厂长常钫芳审批,经当班班长、验票人李国维确认后,交给了动火作业负责人郑代文。办票证过程中,作业规程要求的进行盲板隔断、可燃气体分析等安全措施均未落实,也未到现场确认,并有严重的代签行为(崔文革代替郑代文、张庆卫、姜涛签字和填写动火安全措施的有关内容)。由于上午公司有外来人员参观,未进行动火作业。
18日14:30,郑代文、张庆卫和维保人员马俊生(动火人)等人将氮气分配台搬到1810罐组泵房北侧,准备作业。
15:10,马俊生打开氧气点着焊枪,准备开始切割。期间,监火人张庆卫离开动火区,去1810罐组和4810罐组之间进行巡检。
15:11-15:12,在动火现场的焊工马俊生切破氮气管线,点燃了氮气管道内的粗苯可燃气体。
15:13,发生了储罐爆燃。
储罐爆燃发生时,首先储罐上部气相空间发生爆燃,爆炸压力使得罐顶量油孔喷出黑烟和液体,罐体顶部东南方向通气孔与顶板连接处开裂冒出火焰,罐底部北侧抬起约3m,南侧抬起约4m。随后储罐下部清扫孔在罐壁与底板连接处被撕裂,大量粗苯液体急速喷出,进而南部罐底撕裂,液体急速喷出后形成更大规模的爆燃,随后罐体与底板被整体撕裂分离,整个罐体抬起约7-8m,现场形成火球和蘑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