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5日晚上,长沙市雨花区友信快运服务部八十四站郴州线路货运代理站的员工开始向平板挂车装载货物,其中刘和新驾驶叉车输送货物,曹会初负责从叉车向平板挂车上递货,肖志康、陈运福负责在平板挂车上堆码货物。21时左右,站在平板挂车已码好货物上方的陈运福发现靠近驾驶室方向距离平板挂车高低板4-5米位置货物下有闪光,于是大喊“着火了”,听到喊声的肖志康走近火光部位将上面货物往车下推,但此时火光部位开始发生爆炸,火花四处飞溅,造成肖志康腹部被轻微灼伤。肖志康见火势无法控制,迅速跳下平板挂车,陈运福因动作较为迟缓,在跳离平板挂车时背部大面积被灼伤。随后车上其他货物被引燃开始剧烈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至安置房3区14栋北1单元,当时该单元的2楼住有刘和新的妻子、岳母、岳父、5岁的儿子和2位亲戚。听到“起火了”的叫喊声后,刘和新的妻子、岳母和5岁的儿子迅速跑入该单元的楼梯间往楼梯口逃生(楼梯口正对着平板挂车),因烟气中毒在逃生途中窒息死亡。刘和新的岳父和2位亲戚在刘和新及邻居的协助下,从2楼房间南面的窗台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平板挂车上的货物全部被烧毁,停放在平板挂车附近的1台小型面包车被引燃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