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5日早上7时,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和项目部的安排,工地木工班负责人肖启利安排下属木工清理阳光壹佰新城五期建筑材料; 8时,阳光壹佰五期项目监理方监理工程师陈尧佑和承建方安全员王青青巡查至19#栋1楼预留洞口时,见该班组员工杨波独自1人在电缆井预留洞口边(850mm*1650mm)(层高6.5m)搬运和整理模板、木方等建筑材料,洞口围挡已经部分拆开,两人上前并提醒杨波停止违规作业,恢复洞口临边防护(JGJ59-2011标准:洞口150cm以上的,四周设防护栏杆,中间挂平网),提醒完后两人就离开了预留洞口。10时,向军(杨波姨夫及工友)到工地小卖部买东西的途中看见杨波独自在电缆井附近整理材料,同时见到杨波的还有木工班廖小青(杨波班长及工友);11时40分,向军上午下班前给杨波第1次打电话,无人接听, 13时30分,向军未见杨波,再次给杨波打电话,仍然无人接听,就向王令银(杨波岳父及工友)、廖小青反映未见到杨波的情况,开始在工地到处寻找杨波;14时15分左右王令银在地下室(电缆井下方)首先发现了杨波,并叫来廖小青、向军,此时,杨波面部朝下,卧在了地下室,身体周围是血,向军、王令银随即将杨波身体翻转,发现杨波已无生命体征,感觉已死亡多时。
事故发生后,阳光壹佰新城五期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4时20分,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倪鹏接到电话,立即赶到项目工地,安排项目部施工员李刚拨打“110”报警;长沙市岳麓派出所对事故现场发生地进行了勘察,并对其亲属和工友进行了询问,杨波亲友均一致认为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意外坠亡,非他人所为,认为不是刑事案件,长沙市岳麓派出所于2017年12月26日出具了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