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事故汽车起重机的租赁和使用情况 2013年5月25日,中铁五局建筑公司景城花园项目部(以下简称五局景城花园项目部)与汽车起重机个体租赁户刘卫平签订了《汽车起重机租赁协议》。双方约定:五局景城花园项目部将工地钢筋的吊卸承包给刘卫平,刘卫平根据五局景城花园项目部的需要及时提供汽车起重机;刘卫平提供的汽车起重机应保证完好,设备安全防护、动力机构正常,相关手续齐全,并配备持有有效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协议中未就起重作业的指挥员和司索工提出明确约定。刘卫平根据协议安排了1台中联牌QY20H型号的汽车起重机为景城花园一期工程工地进行钢筋吊卸作业。该汽车起重机为刘卫平于2013年3月购买的1台二手设备。该设备在景城花园一期工程工地进行吊卸作业的指挥、司索挂钩和起重操作均由刘卫平指派的人员负责。自协议签订以来,刘卫平先后雇请过4名操作人员(刘东平、丁中强、曹志军、柳威煌),事发当天该汽车起重机的操作人员为柳威煌,指挥员为刘卫红。柳威煌持有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资格证,但刘卫红未取得起重指挥的相关资格证,也未经过相关的作业培训。经查,刘卫平自购买该汽车起重机后,为了图省事和方便起重操作,用铁丝将起重机控制检修开关强行固定在打开位置,使该汽车起重机一直处于强制工作状态。按操作规定,控制检修开关只能在设备检修时使用,一旦打开,高度限位系统即失去保护作用,容易导致过卷扬发生事故。2014年1月11日,五局景城花园项目部通知刘卫平第二天要使用汽车起重机,由于丁中强家里有事请假,刘卫平临时安排柳威煌操作设备,在柳威煌出车前,刘卫平没有提醒柳威煌该设备控制检修开关已经处于打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