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约8时,侯志勇、高志都两人来到电梯顶,侯志勇亲自将垂降绳(灰白色尼龙绳,直径约2㎝)系在电梯上方的伞状结构架上,坐在垂降木质坐板上自行控制下降(下降装置为手动控制),进行广告粘贴,除用于垂降的绳索外,无其他防护装置(主要是未系安全绳)。
7月27当日10时左右,侯志勇开始粘贴电梯玻璃外墙自北向南第二条广告(三条拼接),下降至距地面高度约15米时绳索忽然自行松脱,侯志勇坠落至下方石质路面砖上。高志都发现绳索脱落后,下至坠落现场期间拨打了120。现场侯志勇仰面躺在地上,坐的板子压在其腿下已经碎裂。在等待120期间,高志都在瑞昌置业的工作人员带来的医生指导下,对侯志勇进行了人工呼吸。120到现场后,将侯志勇送至第十五人民医院北院进行抢救。经查体:P.0次分,R.0次分,无自主呼吸,BP.测不出,呼之无反应,气管插管固定好,右颈部稍肿胀,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消失,直径约6㎜,双侧眼球固定无活动。胸廓挤压无反应,双侧前胸部可触及骨软征,可触及明显骨擦感。未闻及心音,腹部平坦,按压无反应,未闻及肠鸣音。颈动脉、股动脉无触及搏动。初步诊断为高处坠落伤,多发伤。11:00左右,侯志勇经抢救无效死亡,约11时24分高志都拨打110报警。